当前位置:首页 >> 信息 >> 办事指南 >> 市场规范 >> 正文

经纪人事务所设立登记条件 

来源: | 作者:本站 | 日期:07-09-02 21:38:44 | 浏览: 次 

 

  一、 申办经纪人资格证书须知
  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,并收取佣金的公民,法人或者其他经济组织,统称为经纪人。
  申请领取经纪资格证书的公民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  1)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。
  2)、具有从事经纪活动所需要的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。
  3)、有固定的住所。
  4)、申请经纪资格之日的前3年内没有犯罪或者经济违法行为。
  5)、 从事房地产,技术贸易,广告、商业性演出等国家有专项规定的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,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经纪资格证书。
  
  二、 经纪人事务所设立登记条件
  1)、有固定的业务场所。
  2)、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5万元。
  3)、 有2名以上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人员作为合伙人发起人成立,专门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经纪 业务的,还应具有4名以上取得相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。
  4)、合伙人之间订有书面合伙协议。
  
  三、 经纪公司设立登记条件
  1)、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固定的业务场所。
  2)、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10万元。
  3)、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。
  其中取得经纪资格证书的不得少于5人,专门从事某种特殊行业经纪业务的还应当有4名以上取得相 应专业经纪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。
  4)、法律、法规对上述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。 

  四、个体经纪人登记条件
  1)、有固定的业务场所。
  2)、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万元。
  3)、取得经纪人资格证书。?/FONT>
  4)、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  申请个体经纪人登记,提交下列材料:
  1)、经纪人登记注册登记表;
  2)、身份证复印件;
  3)、所在单位或经纪机构出具的证明。

   (责任编辑:xfgs315

 

  上一篇:

  下一篇: